鄭勝吉先生:
步--
用以衡量尺度的單位,以人體尺度為形容者。一步為四尺半,約為136.3公分。 ( 為方便記憶也有說是135公分 )
出步--
建築物在門口處往外延伸空間以供行人停留(行走)的做法。其尺度大約在一~二步左右,約為135~270公分。(以一步135公分計算)
步口廊--
建築物正面自門(牆)往外做出廊道的空間,本省籍匠師稱之為『步口』、『步口廊』,建築正式說法稱為『簷廊』(檐廊),金門地區則習稱之為『撩口』。步口廊深度大約在一~二步左右,約為135~270公分。
因為此廊道較深,一般多立有簷柱,是有木構架支撐、屋頂較深、正式的走廊。步口廊是行人進入建築物的第一個空間,所以也是裝飾的重點,匠師在此無不使出看家本領,木雕、石雕、彩繪…等等,精彩非凡!
出步起(出廍起)--
建築物的構造形式之一,指的是在建築物正面有往外加出步口廊的構造作法。
簷口--
在簷柱或牆面以外,屋簷懸挑出去的部分(空間),稱之為簷口。
( 簷口不等於是步口喔!)
犬走--
台基在建築物側面與背面突出於牆身之外的部分(空間),但這是日人的稱呼,我國則無專用的名稱。尺寸一般約在30~60公分左右。 這是台基的延伸,並不是走廊。 ( 就算有斗栱出簷也算不上是走廊 )
鄭勝吉 他說只要牆邊四周有台基突出來可以走路的都叫步口廊(步口)!!.... 就像日本人說的"犬走"那種!!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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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嘉勇 「出步(tshut-pōo)」和「簷口(tsînn-kháu)」在日本時代出版的《臺日大辭典》裡都有收錄,「出步」:「廣く張出した檐。」、「簷口」:「軒端。」每天早晚在門口點香拜拜的神明,我們鹿港就叫做「簷口媽(tsînn-kháu-má)」,《臺日大辭典》則另有收錄「簷口夫人」一詞。在我土想,「出步」、「步口」的「步」,本意正如鄭老師所言,另外我們若參照《臺日大辭典》的解釋,或許民間亦有延伸「出步」的本義,指稱「突出一定寛度的屋簷」,這裡的「一定寛度」也就是臺語所稱的「一步(tsi̍t-pōo)」。一般來講,若是四垂(sìr/sù-suî)建物四周(正面、側面及背面)皆有廊道者,《營造法式》稱為「副階周匝」,傳統的閩臺語則稱為「走馬廊(tsáu-bé-lông)」,ex.孔廟大成殿。